武汉市教育云平台深度应用指数排名规则
发布时间:2018-10-19 23:23栏目:专题活动发布单位:武汉市教育云平台点击量:51312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技[2018年]6号)和《教育部关于发布<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南>的通知》(教技[2018年]4号)关于推进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深度应用的有关精神,为切实保证相关工作的有序推进,特面向武汉市内的区域、学校、教师,以深度应用指数排名和正向激励的相关措施,帮助树立武汉市教育云平台在智慧教学、智慧校园、名师教研等方面的应用典型,促进武汉市教育云平台在全市的规模化、常态化、深度化的应用。
一、深度应用指数上线内容
武汉市教育云平台2018年度深度应用指数起算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正式维护上线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自本文发布日至正式维护上线日,此期间内将暂停本平台旧规的经验值及积分的核计工作。上线内容包括:
(一)云平台首页深度应用指数排行及区域、学校深度应用指数一览表;
(二)云平台统计管理子系统及学校管理后台新增深度应用指数明细报表;
(三)移动端数据驾驶舱。
以上可查看内容及范围受市区校各级管理员或教师账号权限影响。
二、深度应用指数排名规则
武汉市教育云平台深度应用指数的计分项目将由“空间建设、教学应用、师生互动、教师研修、校园管理”五个方向进行拟定,计分事件主要参考主题下与教师日常教育教学、家校互动、校园办公、教师研训等工作息息相关的平台活跃应用事件。并针对全市教师、学校、区域进行对应的指数排行。
(一)深度应用指数计算方式
基于武汉市教育云平台深度应用指数得分客观数据,武汉市教师群体、学校、区域的指数计算方式如下:
(1) 教师深度应用指数=该教师用户于平台的年度经验值得分总数;
(2) 学校深度应用指数=该学校范围内所有教师经验值得分总和/该学校范围内教师用户总人数;
(3) 区域深度应用指数=该区域范围下所有教师经验值得分总和/该区域范围内教师用户总人数;
(4) 深度应用指数统计周期以年度评估。
(5) 学校及区域的教师用户总人数将根据武汉市教育局提供的官方数字为准。
(二)计分项目事件表
“武汉市教育云平台深度应用指数”的计分项目事件规则,以“试行征求意见稿”形式公布如下:
深度应用指数计分项目事件一览 |
一级分类 | 二级分类 | 内容描述 | 计分规则 |
空间建设 | 空间登录 | 老师通过网络学习空间(平台、移动端、教学应用端)任意一项登入即可获得,连续超过7天,每天登入得分翻倍,期间间断则不算连续天数。 | 1分/天。 |
信息完善 | 老师上传个人头像;邮箱、手机号或微信号;所在学校或班级;任教学科。以上四项内容需全部完成。 | 20分/次, 仅限1次。 |
教学应用 | 互动授课 | 教师使用教学应用结合班班通设备进行课堂教学。每次使用时长不低于15分钟。 | 5分/次, 2次/每周。 |
作业布置 | 使用教学应用完成课前导学、在线检测、课后作业的发布,其中任意一项的阅读浏览或完成人数达10人可得分。 | 5分/次, 1次/每周。 |
作业批阅 | 教师对学生已完成提交的学、检测及作业,其中任意一项进行批阅达到10个以上可得分。 | 5分/次, 1次/每周。 |
资源检索 | 教师使用教学应用浏览或下载教材资源达20个以上,即核算有效。 | 5分/每月。 |
课件制作 | 教师使用教学应用完成1份原创课件的制作。 | 10分/次, 1次/每月。 |
师生互动 | 班级组建 | 平台管理员、老师邀请学生完成班级组建。班级人数达到25人以后,班级内所有任课教师均得分。 | 50分/次, 仅限1次。 |
班级通知 | 老师使用网络学习空间发布班级通知、成绩通知、班级讨论,任意一种参与的学生或家长账号达到10个以上可得分。 | 10分/次, 1次/每周。 |
活动组织 | 利用空间活动广场或其他主题学习应用开展学生学习活动,本班级内参与活动的学生或家长账号达到25个,且该老师对活动中学生提交的任意作品进行点评、分享、互动即可得分。每场活动仅且只计算1次得分。 | 30分/次, 1次/每月。 |
教师研修 | 教研活动 | 班级教师加入教育云平台下的名师工作室或课程社区参与教研活动。参与内容包括不限于:参与话题研讨、参与教研活动、下载使用优质资源等。 | 5分/次, 1次/每周。 |
校园管理 | OA办公 | 班级教师成功使用并参与完成OA办公流程。 | 1分/次, 5次/每周。 |
武汉市教育云平台将根据运营实际情况,在广泛征集用户意见的基础上,不定期对规则进行修正和调整,届时相关规则内容会在变更前面向全体用户进行公示。
三、深度应用指数排名激励
武汉市教育云平台将于2018~2019年间基于平台深度应用指数排行情况开展武汉市教育云深度应用交流表彰大会,评选出 “星级校园”、“星级管理员”、“星级教师”若干名,予以表彰激励。
2018年10月